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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燕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7********02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326民初2502号
案号
(2020)浙0326执23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平阳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蔡燕青、翁传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温州祥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垫付款40000元、违约金^~^8000元;^~^二、被告王晓红对上述第一项债务中原告温州祥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被告蔡燕青、翁传相不能追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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