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汪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201********50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民终7489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232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2620258】。一、被告汪洪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陈绍初借款本金728653.6元及利息90000元;二、被告汪洪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陈绍初利息(利息以728653.6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9年3月1日起计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