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崔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02********06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6民初1422号 |
案号 |
(2020)晋0106执19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崔志强共计偿还原告冀小俊借款及利息110000元:于2019年8月25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19年9月起每月25日前偿还20000元,至2020年1月25日前全部还清;二、案件受理费2471元减半收取1235.5元(原告已垫付)由被告崔志强负担,于2019年8月25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