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邹平佰郑油棉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07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3民初249号 |
案号 |
(2020)京03执7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邹平佰郑油棉有限责任公司、张传义、韩学美、伏滨、韩桂美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六千九百二十六万四千四百五十八元一角六分及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按照每日万分之八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其中第三期租金的违约金以一千七百三十一五按五千四百八十九元五角四分为基数,自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起计算;第四期租金的违约金以一千七百三十一万五千四百八十九元五角四分为基数,自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起计算;第六期租金的违约金以一千七百三十一万五千四百八十九元五角四分为基数,自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起计算)。二、被执行人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应向申请人返还编号为rx-2015-091-01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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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郑月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26780754136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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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邹平县台子镇曹务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