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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24********00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424民初998号
案号
(2020)赣0424执13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修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徐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周美取借款本金35000元、利息11126.67元(截至2018年1月24日),本息合计46126.67元。2018年1月24日之后的利息以实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954元,由被告徐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修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10-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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