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聂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421********4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3325民初14号 |
案号 |
(2020)云3325执2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兰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对被申请人并处罚金8000.00元,并对其非法所得6000.00元予以追缴。总计140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30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