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宋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2********46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21民初409号 |
案号 |
(2020)黔0521执14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请求被执行人立即偿还垫付本金58239.47元、利息27348.28元(暂按垫付款日利率万分之六的标准自垫付之日的次日起算至2019年12月10),此后要求按照此标准计算至垫付款结清之日止。二、请求被执行人立即支付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820元。三、请求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