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石家庄隽雅商贸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1********TW65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02民初8020号 | 
| 案号 | (2020)冀0102执2340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石家庄隽雅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剩余租金134243.53元及迟延履行金(自2018年10月13日起,按年息24%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原告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对被告石家庄隽雅商贸有限公司名下冀a80g07奥迪轿车,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刘艳雷对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驳回原告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14元,减半收取计1707元,由两被告负担。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0-05-18 |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刘艳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8MA08AQTW65 | 
| 登记机关 | 裕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77号红星美凯龙方北商场二号馆二楼B90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