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莆田市安哥拉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75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302民初3882号 |
案号 |
(2020)闽0302执16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莆田市安哥拉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莆田市三迪鞋服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361304.8元及该款的利息(自2019年8月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926.6元,由原告莆田市三迪鞋服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255元,被告莆田市安哥拉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负担6671.6元。公告费人民币560元,由被告莆田市安哥拉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加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300687528871R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荔园工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