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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北流市运兴物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456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924民初1175号
案号
(2020)桂0924执1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周勇强向原告胡惠清支付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合计17018.22元;二、被告李炎、广西北流市运兴物流有限公司向原告胡惠清支付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合计32781.8元;三、驳回原告胡惠清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受理费1598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799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周勇强承担189元,由被告李炎、被告广西北流市运兴物流有限公司承担364元,由原告胡惠清承担24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业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20
发布时间
2020-10-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陆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981574566193T
登记机关
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北流市二环北路桂南驾校右侧顺达停车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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