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田长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6********37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122刑初49号 |
案号 |
(2020)冀1122执4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田长路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20日起至2023年6月19日止。)二、责令被告人田长路退赔衡水市高新区大麻森乡周西营村村民委员会153元、衡水市桃城区赵圈镇张家圈村村民委员会679元、 武邑县圈头乡北翰林村村民委员会1292元、武邑县圈头乡史河沿村村民委员会353元、泊头市富镇司屯村村民委员会1140元。三、作案工具自行车一辆、双肩包一个、针织手套一双、皮质棉手套一双、铁锹一把、老虎钳一把、活口扳子一把、六角扳手一个、十字改锥一把、黑色把手改锥一把、剪刀一把、壁纸刀两把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