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王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382********1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302民初6029号 |
案号 |
(2020)宁0302执8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华、马洁偿还原告王小梅借款本金100000元,限被告王华、马洁于2020年2月至同年11月,每月28日前给付5000元,下剩50000元于2020年12月28日前一次性付清;若被告王华、马洁有任何一期未履行,原告王小梅有权就下欠部分全额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