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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204********219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庄民初字第07374号
案号
(2020)辽0283执恢9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庄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大连莱亚实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4日前偿还原告张永成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承担利息。二、被告大连莱亚实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4日前偿还原告张永成借款本金150万元,并承担利息。三、被告大连莱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陈世大、贾琦、杨雅婷、陈欣、魏锋对上述第一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被告大连莱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陈世大、贾琦、杨雅婷、陈欣对上述第一、二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逾期履行上述给付金一义务的,应按照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庄河市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8-04
发布时间
2020-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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