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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联信担保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28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503民初1242号
案号
(2019)冀0503执1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兴志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原告李爱国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利息数按年利率18%自2016年3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河北联信担保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7,550元减半收取,即3,775元,由被告兴志刚承担,被告河北联信担保公司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1-24
发布时间
2019-03-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海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500572843978G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邢台市桥西区泉南大街3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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