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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小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330********02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321民初1592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0)桂0321执2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小兵偿还原告廖永新欠款54000元,定于2019年12月3日前支付10000元,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0元,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24000元;二、被告陈小兵应按上述协议履行给付义务,若有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则原告廖永新可一次性向法院申请执行所有剩余欠款;三、案件受理费1150元,调解减半收取即575元,被告陈小兵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29
发布时间
2020-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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