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银达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14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西执字第00397号 |
案号 |
(2019)赣0103执恢2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西艺竹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南昌市东湖区捷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3000000元及利息(含复利、逾期利息,自2013年六月16日至付清借款之日止,利率以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计付)。二、被告江西银达担保有限公司、被告赵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7-23 |
发布时间 |
2019-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锦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00781474021E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滩绿荫路669号新区管委会大楼八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