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西藏湘裕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401********QR3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4526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25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汤仕娟、陈才军、西藏湘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西藏湘裕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付江阴新时代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损失200万元。二、陈才军、西藏湘裕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付江阴新时代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27日起、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2日起、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三、汤仕娟、陈才军、西藏湘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西藏湘裕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江阴新时代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97800元。四、周洪坤对汤仕娟、陈才军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996元(江阴新时代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汤仕娟、陈才军、西藏湘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西藏湘裕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周洪坤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直接支付给江阴新时代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时间 |
2020-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才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194MA6T3HQR3Q |
登记机关 |
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西分局 |
注册地址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西区金珠花园c栋1单元7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