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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昌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9********38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523民初1471号
案号
(2020)豫1523执4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朱昌喜借原告吴晓琳本金211000元,定于2020年3月1日前偿还100000元及利息;2020年6月1日前偿还余款111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5月1日起按月息二分计算); 二、被告朱昌喜如未按上述约定偿还欠款,原告可就全部欠款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6-04
发布时间
2020-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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