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温县七星鞋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88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825民初4530号 |
案号 |
(2020)豫0825执16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强制被申请执行人温县七星鞋业有限公司、周卫新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2467838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1.5%从2019年6月1日起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2、请求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保险费5207元。3、请求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32629元。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由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的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守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825668898105E |
登记机关 |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温县温武路东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