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许昌中正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0936**** |
执行依据文号 |
( 2015)魏七民初字第347号 |
案号 |
(2016)豫1023执16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许昌中正劳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吕军伟工程款76000元及利息损失;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10-12 |
发布时间 |
2016-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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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东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00660936648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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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许昌市华佗路西段(西关花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