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汪会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302********2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乌达民一初字第0740号 |
案号 |
(2014)乌达执字第002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陕西鲲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林金辉货款54357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4-08-08 |
发布时间 |
2015-0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