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庆瑞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8666****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龙民初字第631号
案号
(2016)黑0603执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大庆瑞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胡小琴欠付劳务费7609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二、被告刘殿泉不承担本案民事责任。如果被告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52元,邮寄费22元,由被告大庆瑞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6-01-05
发布时间
2016-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俊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603578666431N
登记机关
大庆市龙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火车站前凤一路1号1楼13门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