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王国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46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02 民初4106 号 |
案号 |
(2020)黔0502执32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国成自愿定于2020 年5 月30 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宋尔英借款53,000.00 元。案件受理费560.00 元,被告王国成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