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宝鸡市宏阳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49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长安民初字第06515号 |
案号 |
(2016)陕0116执恢5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宝鸡市宏阳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公司于2015年5月10日之前向原告陕西建邦模板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46950.39元,2015年8月1日前再付100000元,剩余100000元租赁费于2015年10月1日前付清。如被告任一期逾期付款,则由被告承担违约金74085元,原告可就未付的余款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16-06-22 |
发布时间 |
2016-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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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吕红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301694924207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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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财富大厦B座15层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