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金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34********27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34刑初282号
案号
(2020)冀0634执4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曲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高朋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23日起至2021年7月22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李金龙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23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曲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6-17
发布时间
2020-10-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