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阳山县其强置业劳务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3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1823民初980号 |
案号 |
(2017)粤1823执6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阳山县其强置业劳务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154846元给原告陈水娇。二、驳回原告陈水娇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51元,由被告阳山县其强置业劳务发展有限公司负担3351元,由原告陈水娇负担6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10-10 |
发布时间 |
2018-04-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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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冯其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823799397255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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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阳山县阳城镇松荣路2号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