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铭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89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渝0113民初6544号 |
案号 |
(2019)渝0113执41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重庆铭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钱华租赁费169870元,并从2017年7月1日起,以16987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损失至付清为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9-08-07 |
发布时间 |
2019-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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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顺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2578958223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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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安镇西路37号2-27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