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天铖辉煌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79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川2021民初967号 |
案号 |
(2017)川2021执14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陕西天铖辉煌劳务有限公司欠何顺富工伤赔偿金200000元,陕西天铖辉煌劳务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7月30日前付清。如陕西天铖辉煌劳务有限公司逾期未支付,由陕西天铖辉煌劳务有限公司支付何顺富违给金2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7-10-16 |
发布时间 |
2017-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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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昭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067939346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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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与纬二十七街西南角新一代北城国际11幢3单元326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