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叶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702********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702民初1245号 |
案号 |
(2020)粤1702执26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230209602002】。一、强制被执行人立即支付信用卡(卡号:6253360150679040)拖欠本金15850.01元,利息214.71元,违约金315.19元,总手续费311.78元,合计16691.69元(计至2019年12月11日),其后至清偿日止的利息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的规定计算给申请执行人;二、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申请执行人;三、本案的案件受理费108元,由被执行人负担(该费用已由申请执行人预交,被执行人应一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10-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