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朱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02********1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602民初8305号 |
案号 |
(2020)鲁0602执39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申请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申请人信用卡欠款本金90483.23元、分期手续费4862.55元、零售利息2950.90元(零售利息计算至2018年5月18日),同时自2018年5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利息约定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