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田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622********00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411民初258号 |
案号 |
(2020)豫0411执5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田敬自愿偿还宋延章借款本金39000元及利息3500元,共计42500元;愿于2020年1月21日前向宋延章偿还2500元;于2020年2月29日前向宋延章偿还2万元;下余欠款愿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宋延章偿还完毕。如一次逾期,视为全部逾期,宋延章可就下余全部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宋延章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纠纷。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0元,田敬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