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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肇庆联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4UHY****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111民初11405号
案号
(2019)粤0111执40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肇庆联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张运满返还5027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8.5元,由肇庆联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由于张运满已预交528.5元,在本判决履行期限内,肇庆联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直接给付张运满528.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4-15
发布时间
2019-05-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练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M31MXU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城北路110-111号(市财政培训楼)财联大厦十一层03卡【集群企业(肇庆市精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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