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邓志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221********42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204民初80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粤1204执13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利息按约定暂计至2020年3月6日,之后按约定计至本息还清为止]。2、被申请执行人邓志勇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119元。二、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因信用卡纠纷一案,经由高要区人民法院审理完结,根据高要区人民法院(2020)粤1204民初808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邓志勇应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欠申请人信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