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马鞍山市马京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4977**** |
执行依据文号 |
丰劳人仲案字(2014)第23号 |
案号 |
(2017)皖0503执15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宁满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马鞍山市马京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张学生丧葬补助金14976元:二、被申请人马鞍山市马京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张学生丧葬补助金382180元;三、由被申请人马鞍山市马京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自2011年10月起按月支付胡秀芝供养亲属抚恤金1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7-07-25 |
发布时间 |
2017-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董学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00734977216F |
登记机关 |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景山大道300号1号楼二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