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海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95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817号) |
案号 |
(2020)京02执9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本金人民币3,200,000元;(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19年8月31日止的利息人民币203,835.62元;并支付以人民币3,2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自2019年9月1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案而发生的律师费人民币120,000元;(四)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63,376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闫文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1069576729A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五层3、4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