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市番恒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44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104民初19708号 |
案号 |
(2019)粤0104执160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一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800000元及违约金464000元(以800000元为本金,从2016年12月18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申请执行之日);二、申请人有权从拍卖或变卖被执行人六徐平名下的抵押物广州市荔湾区光复北路549-561号地下室车位10号、广州市荔湾区光复北路549-561号地下室车位11号所得价款在3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执行人二、三、四、五对被执行人一的上述债务在2800000元的最高余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六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迟延履行利息12040元(从2019年2月10日起以执行标的总金额计算,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最终算至被申请执行人全部履行完毕为止,暂计至申请执行之日)。截止申请执行之日,执行款项合计 127604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5-17 |
发布时间 |
2020-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宝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30442788X9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东环路242号之二(C-1栋)612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