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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正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149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104民初673号
案号
(2020)冀0104执22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上海正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沧州市沧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货款5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6月7日起算,至全部款项偿清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二、驳回原告沧州市沧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54元,由被告上海正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5-18
发布时间
2020-10-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杜樟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751499949Q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中津桥路22号108室(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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