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吉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21********2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321民初1525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桂0321执6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苏吉恒应向原告黄彩云偿还借款本金440 700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440 7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息,从2019年8月29日计算至上述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本案受理费7 910元,公告费520元,合计8 430元,原告黄彩云已预交,由被告苏吉恒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10-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