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焦明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1********82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221刑初829号
案号
(2020)皖1221执21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焦明贵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9年2月27日起至2023年2月26日止。)二、被告人违法所得277500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如不服本判决,可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07
发布时间
2020-10-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