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和秀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325********06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3325民初732号 |
案号 |
(2020)云3325执2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兰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何秀宏应当向申请人余晶支付价款260000.00元及自2017年7月27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