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82********3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82民初8436号 |
案号 |
(2020)苏0382执14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飞欠原告栗振金3万元,于2019年11月30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原告可申请执行,并可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2000元。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无其他纠纷。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刘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