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番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23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104民初27898号 |
案号 |
(2019)粤0104执160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一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违约金1322000元(以100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8月17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其中以100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至申请执行之日);二、被执行人二、三、四对被执行人一的上述债务在8000000元的最高余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申请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5000000元范围内,从依法处分被执行人五名下的广州市荔湾区光复北路551号之一202房、广州市荔湾区光复北路549-561号地下室车位2、广州市荔湾区光复北路549-561号地下室车位9、被执行人六名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光复北路麻纱巷23号101房房产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四、六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元;五、六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迟延履行利息3000元(从2019年4月27日起以执行标的总金额计算,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最终算至被申请执行人全部履行完毕为止,暂计至申请执行之日)。截止申请执行之日,执行款项合计333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5-17 |
发布时间 |
2020-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广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5523903340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北海村商业9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