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唐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21********006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8民初680号 |
案号 |
(2020)沪0118执59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燕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杨增水50,215.36元; 二、驳回原告杨增水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