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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红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425********4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冀0281民初2569号
案号
(2018)冀02执146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商丘市龙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个人刘红伟连带给付原告宋军、张国超工程款、借款、利息合计600万元。此款于2017年12月31日前给付100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给付200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300万元。若被告逾期未给付,应对未付部分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付清之日止,原告并有权就全部金额600万元申请执行。二、双方无其他纠纷。本案案件受理费53 800元减半收取26 900元,及财产保全费5 000元合计31 900元,由被告商丘市龙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刘红伟连带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8-07-18
发布时间
2018-09-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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