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省黔投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39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103民初6195号 |
案号 |
(2020)黔0103执43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何芝国、何世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人民币184万元、罚息人民币55435.14元(本金、罚息暂计算至2019年5月4日,之后的罚息以未还本金18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135%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二、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贵州省黔投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押定期存单账户内的40万元及其孳息有权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三、被告贵州省黔投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朱佳鑫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862元,由被告四被告共同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四被告在履行上述判决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时间 |
2020-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尚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683985354G |
登记机关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富水北路68号贵州物资综合楼1幢1单元24层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