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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83********02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尚商初字第205号
案号
(2018)黑0183执恢2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尚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高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满国林借款人民币135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尚志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8-09-10
发布时间
2020-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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