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赣州安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400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赣0735民初781号
案号
(2018)赣0735执8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赣州安泰劳务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返还给原告周情奎保证金3万元;二、驳回原告周情奎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260元,合计810元,由被告赣州安泰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8-08-23
发布时间
2018-09-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世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258400117XH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9号黄金时代8栋商务中心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