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省欣和泰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7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922民初994号 |
案号 |
(2020)川0922执恢3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射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四川省和泰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刘平贵、杨春霞向原告吴高支付工程款2 200 000元及诉讼费损失12 728元,共计2 212 728元,付款方式为:定于2019年4月23日前向原告吴高支付200 000元,该款付清后三日内由原告吴高向本院申请解除被告刘平贵、杨春霞的个人银行账号;余款2 012 728元定于2019年7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若被告四川省和泰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刘平贵、杨春霞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以2 200 000元为基数计算支付利息,利息按照月息2%的标准从2018年10月18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12 728元、保全费5 000元,由原告吴高负担;四、其他互不涉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射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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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平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922784732209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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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射洪县太和镇城北滨江尚郡12栋5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