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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志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225********03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1022民初2346号
案号
(2020)浙1022执19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三门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由被执行人张志华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蔡小礼借款本金30000 元。(2)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350 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0-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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