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恩施市瑞华裕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65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0306民初13644号 |
案号 |
(2018)粤0306执135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确认原告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恩施市瑞裕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李华兵签订的《深圳华丽商务中心幕墙工程建筑安装分包合同》于2016年4几24日解除;二、被告恩施市瑞华裕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垫付的工资款人民币1449214元;三、被告恩施市瑞华裕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垫付的工资款利息(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其中人民币1250499元自2016年9月10日起计算利息;人民币198715元白2016年12月8日起计算利息,上述利息均计算至实际付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中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7998元,由原告深圳币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承担360元,由被告恩施市瑞华裕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李华兵承担17638元、。该费用原告已预交。多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845元,本院予以退回。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9-21 |
发布时间 |
2018-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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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华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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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耿家坪村花果山小区 |